教育教学
关于我校2024级高职学生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公示
来源:   作者:教务处   编辑:刘洁   日期:2024-10-18   点击数:

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,已被高校录取的新生,应按高校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入学手续,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入学的新生,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。截至202410月17日,2122024级高职新生无正当事由逾期未到校报到或报到后申请放弃入学资格,拟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处理,不予注册学籍,现予以公示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
本公示视为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决定的送达。

公示期:20241018-20241022

联系电话:0771-2226001


附件:212名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教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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